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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十问十答”

来源:工信部珠海 2023-01-18

关键词:部门规章

一、《实施细则》由哪些单位出台?  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月17日印发《珠海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实施期限是多久?  答: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或相关评估情况进行调整。  三、《实施细则》出台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该专项资金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制定《珠海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  四、测算项目、支持项目的区别是什么?  答:投资奖励资金测算奖励额度的项目(简称“测算项目”)是指经评审后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简称“支持项目”)是指经评审遴选后予以支持的项目。测算项目仅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额度,不等同于支持项目;支持项目从测算项目中评审遴选产生。  五、测算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测算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一)项目实施地在珠海,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或审批文件;  (二)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总投资须10亿元以上;  (三)测算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四)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六、政策奖励方式有哪些?  答:支持项目的奖励方式为:从测算项目中评审遴选产生支持项目。对支持项目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事后奖励,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计入奖励范围,因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税款不计入奖励范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固定资产不予支持。  七、政策奖励标准如何?  答:对支持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不超过经核定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且不超过该项目作为测算项目省核定的奖励额度,予以项目奖励。  八、测算项目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测算项目工作流程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文件要求,发布测算项目申报通知,各区(功能区)依据相关要求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测算项目清单和绩效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遴选,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测算项目清单和绩效目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支持项目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支持项目工作流程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发布支持项目申报通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遴选,根据结果编制支持项目清单,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支持项目清单等相关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项目需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吗?  答:项目应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或审批文件。可以是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也可以是基建投资项目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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