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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编号二十八)

来源:工信部苏州 2023-01-17

关键词:部门规章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28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问题二十八: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后,未按要求编制发布全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散、污染负荷重,抽查6家印染企业,3家落后产能未淘汰、3家违法新增产能。二、整改实施主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委和人民政府。三、重点措施(一)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苏州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苏州市印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已拆除6家问题企业落后产能及违法新增产能设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淘汰。(三)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安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推动印染行业绿色发展。四、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拆除6家问题企业落后产能及违法新增产能设备。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六、整改完成情况依据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62号)规定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一是在2019年4月启动《苏州市印染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10月,召开印染产业推进会,推进我市印染产业规划编制;2022年12月,编制《苏州市印染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报送省环境厅审查,12月份《规划》已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二是针对产业布局散、污染负荷重等问题,市工信局重点组织张家港、常熟、太仓、吴中、吴江举一反三从总体上持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地、部门对存在落后工艺装备的印染企业,通过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标准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等,依法依规采取综合措施按时淘汰印染行业落后工艺和设备。对电镀、医药、化工、造纸、铸造等重点行业开展落后工艺设备摸排,一旦发现立即依法依规组织淘汰。三是市工信局联合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于2022年11月25日赴吴中区、2023年1月12日赴吴江区开展了整改任务现场核查,工作组现场查阅相关台账、逐家企业检查整改点位、查问属地政府和企业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等,涉及3家落后产能(苏州高景科技有限公司、吴中丝绸染整有限公司、吴江市永前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已完成(废旧染缸、定型机等)落后设备的拆除与淘汰工作。3家(郭巷丝绸印染有限公司、吴江第二印染厂、吴江市永前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违法新增产能,已完成拆除。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6日)向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2-68616261、68616307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cyzcyfgc@szgxj.suzhou.gov.cn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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