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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告别担保公司,“P2P+保险”能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吗?

爱有财资讯 · 零壹财经 2015-10-21 09:31:35 阅读:6439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零壹财经风险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士小文 导读 | 据统计,截止2015年9月,共有44家P2P平台和保险公司进行增信合作,而通过梳理,依据P2P业务涉及的各个主体,目前双方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以下险种及方式上。 自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导意见下发,P2P平台去担保化已是大势,同时...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士小文

导读 | 据统计,截止2015年9月,共有44家P2P平台和保险公司进行增信合作,而通过梳理,依据P2P业务涉及的各个主体,目前双方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以下险种及方式上。

自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导意见下发,P2P平台去担保化已是大势,同时文件指出要加强保险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另外,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发,意在鼓励互联网保险的创新。

在上述背景下,P2P平台与保险公司正在摸索合作方式。据统计,截止2015年9月,共有44家P2P平台和保险公司进行增信合作,而通过梳理,依据P2P业务涉及的各个主体,目前双方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以下险种及方式上。

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

这一保险由投资人购买,保险责任针对的是平台在操作过程中因为盗刷、盗用而导致账户资金损失的情况。

如9月份,拍拍贷阳光保险集团达成合作,拍拍贷用户的账户资金如被他人盗转盗用,则阳光保险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资金的兑付风险以及市场风险并不在这一险种的保障范围。

借款人交易资金损失险

这一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投资人在平台每笔交易过程中可能的资金损失进行保障,包括资金的充值、提现、投资及还款等。

如4月份,PPmoney与阳光保险达成合作,阳光保险对投资人在平台交易中的充值、提现、投资、赎回等操作中出现的资金损失进行承包赔付。

借款人人身意外险

P2P平台为平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投保,一旦借款人出现亡故、伤残、重大疾病等情况以致无法还款时,保险公司来向投资人进行赔付。

如微金所与中国人寿合作,中国人寿财险为微金所提供了300万元额度上限的借款人人身意外险。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意外险,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发生意外时,这一保险才具有保障效力,而并非投资人所期望的本息保障。

借款人履约保证险

这一保险由借款人投保,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则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转给投资人。

如米缸金融、小马金融与天安财险达成合作,投资人购买经天安财险承保的理财产品,天安财险则向投资人承诺,如果借款人违约,投资人可获得天安保险的赔偿。

融资方履约保证险

这一保险由借款人购买,其将基础资产,比如银行承兑汇票等质押,如果其发生逾期或者坏账,保险公司则进行理赔。

履约保证险将P2P平台与保险的合作层次深入到贷中过程,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融资方抵押物财产险

这一保险是借款人给其担保抵押物购买财产险,一旦抵押物出现意外,比如火灾、洪水等,保险公司则对抵押物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仍然是这一保险只在发生意外时具有保障效力,投资人不能期望本息保障。

风险准备金管理安全险

这一保险是P2P平台为风险准备金投保,其每月缴纳保费,一旦其风险准备金不能覆盖坏账,保险公司则进行垫付,其目的是平台能够确保其风险保障金能够始终覆盖坏账。

当然,作为条件之一,P2P平台的风险准备金由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其他形式的保险

P2P与保险的结合业内也正在探索相互保险的方式,比如投资人可以通过互助保险的形式达到保障投资回报的目的。

具有相同诉求的投资人可以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同时缴纳保费形成基金,一旦会员发生事故并有损失,则互助基金对其进行赔偿等。

目前,业内比较认可的看法是,P2P与保险的合作主要还停留在增信、产品及渠道层面,后续双方的合作沟通仍需加强。

P2P投资的风险中,信用风险仍然是较大的风险,包括平台的信用风险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而目前P2P与保险的合作显然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未来P2P平台在规范发展的过程中,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是一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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