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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货币基金受限 银行理财要火了?

薛洪言 · 零壹财经 2018-06-13 09:14:08 阅读:11810

关键词:t+0债市持牌经营现金

1、指导意见出台原因为何? 6月1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即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
[/b] [/align]1、指导意见出台原因为何? 6月1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即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同时强调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在“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推出之前,申购、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各类开放式基金普遍按照T+2的模式,即申购、赎回都需要两个工作日到账。“余额宝”推出后,凭借其实时申购与赎回的投资快捷和可直接用于支付的便利,让货币市场基金拥有了近乎现金和银行活期储蓄的流动性,带动整个货币基金交易额有了明显的增长。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31日,394只货币基金规模高达8万亿份,占据公募市场66.69%的比例。而《指导意见》施行后,失去赎回与支付两个最大“卖点”的货币基金产品前路又将如何? 最近六年以每年新增几十只产品的步伐飞速扩张的货币市场基金,进入2018年以来却骤然遇冷,截至今年5月31日,仅有一只产品成立。 就货币基金成立数量巨大的差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这跟金融监管在不断加强收紧有密切的关系,2017年9月1号开始实施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管理规定,对包括货币基金在内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开放式基金投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有一些很严格的比例限制,其中有三个10%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大概接近50%的基金都要面临整改的问题。从去年9月1号到今年4月1号这六个月是整改期,所以一半以上基金在忙于整改,这是一方面,对整个基金公司资产配置相应都有一个比较大的调整。 高级经济师,硕士生导师。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等。曾先后获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第二个跟今年以来整个市场流动性的变化有一些关系,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整个市场流动性边际上有走向宽松的迹象,这对货币基金的收益是会有一些影响的,我们也看得到,近年来货币基金的收益其实是在下降的,像余额宝又一次跌破了4%,这种情况下银行大额存款利率上浮上限在提高,理财产品收益在提高,相比之下货币基金收益的优势并不明显。 综合这些因素来看,货币基金推出的速度有放慢的需要,更重要是货币基金也面临着更严的监管,在政策没有落地之前,更多的机构处于一个观望的状态,希望政策落地后根据新规来发行新的产品,这样能够在合规性上有更好的把握。 2、T+0赎回与支付功能为何受限? 自“宝宝类”产品兴起以来,大部分货币基金都将T+0赎回体现作为一大卖点,而此次《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其中强调“T+0赎回提现”非法定义务,是在基金普通赎回业务之外,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的增值服务。 对此董希淼表示,基金业一般赎回是T+1的,即今天发出赎回的指令明天到账,还有一些基金甚至更迟,这样是一个正常的做法。大概从2012年开始,首先从货币基金开始有所谓的T+0赎回,实时赎回背后是基金公司、支付机构,或者商业银行在垫支,赎回的资金,基金本身的资金并没有到位,相关机构拿自有资金或者资金结算的资金,或者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支持先给到投资者,资金到位之后再返还回来,所以背后是一个垫支的行为。垫支的行为容易引发流动性的压力,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引发整个流动性危机,发生类似存款挤兑的行为。 尽管一些消费者认为到货币基金很安全,事实上背后是波涛汹涌,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时候,就曾经出现过一些货币基金巨额赎回,需要政府来救助。在中国其实也存在类似事件,2013年6月份,银行隔夜利率一度上浮到13%,很多银行就把持有的货币基金进行赎回来应对流动性的压力,当月货币基金余额下降了43%,差不多下降了一半,压力非常大。另外一次是在2016年年底,债市发生了所谓的债市危机,波动比较大,同样很多机构赎回了货币基金,甚至有传言一支大型公募基金差点因此爆仓。这些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没有看到的,其实背后给流动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果这个没有管理好,蔓延到普通投资者,那就是挤兑的风险,会整个引发社会的恐慌,就有可能影响到金融稳定,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除T+0赎回提现外,部分机构为货币基金产品赋予的支付功能也是其受市场欢迎的重要原因,而此次《指导意见》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要求,就是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 硕士生导师,南开大学金融科技委员会理事、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财经专栏作者,专注研究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银行互联网转型等领域。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支付功能是货币的一种属性,目前来说具有法定支付功能的除了现金之外,就是银行的结算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其他的像货币基金本身属于一种理财产品,是没有支付功能属性的,其产品的本质属性没有得到监管的认可。 3、银行理财将迎来价值回归? 《指导意见》中针对T+0赎回业务垫支和货币基金份额支付的约束中,都将有资质的商业银行排除在外,银行系货币基金产品是否将不受限制? 董希淼认为,此次新规主要是针对基金公司、互联网平台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提出的,规范的这三类机构的行为,商业银行的确不在受限的范围,商业银行有完善的流动性管理制度和办法,也有相应的储备,同时,商业银行有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也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资金安排能够保障在流动性管理上做到最严格,远远超过了基金公司等机构。 而就支付功能来说,货币基金是不能直接用来支付的,应该回归到理财产品的本质,我们也没有明确看到商业银行的货币基金能够用于支付,有一些细节可能下一步还要讨论。 薛洪言指出《指导意见》对于银行理财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资金是否会大规模回流到银行还不一定会发生。 “因为从制度上看很多约束把银行排除在外,肯定是利好,但是能不能引起消费者或者金融消费者大规模赎回货币基金,资金回流银行,可能未必会发生这样的一个情况。因为首先T+0赎回还留了一万元的额度,一万元以内还是可以享受T+0实时赎回,如果一万元以上需要T+1,对于大多数人日常生活需要来讲,一万元额度足够了。第二个,货币基金强调要回归理财的属性,但是货币基金本质上属于一种低风险,相对来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因为他投资的标的比如说同业存单、央行票据,包括一些金融机构的债券等,所以他还是一个低风险的理财工具。加上它的T+1赎回,流动性也还可以,收益也确实比银行的活期存款或者定期存款要高,我觉得从这个功能来看的话,大家未必会舍弃货币基金这么一种理财的工具。” 董希淼也对货币基金不会出现一个大的抛售潮表示了认同,“80%的货币基金持有人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70%交易的笔数是在一万元以下,T+0赎回一万元的限额,其实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影响不大。” 所以大规模的抛售潮我觉得是不会出现的,但是会影响投资者对货币基金流动性的预期,原来货币基金因为有T+0,就给投资者无限流动性的预期,现在不能实时赎回,心理上会有一些影响。而2017年9月1号开始实施的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管理规定,对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有更严格的要求,势必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收益,包括货币基金在内。再加上今年如果流动性有宽松的迹象,我们预判接下来还有降准的可能,这些都可能对包括货币基金在内的整个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4、持牌经营与公平竞争同为监管强调重点? 除了赎回限制和支付限制外,货币基金销售机构的持牌经营以及货币基金销售公平性竞争也是市场关注的重点。 董希淼表示,无论是发行货币基金还是销售货币基金,都应该持牌,下一步没有资质的平台是不能销售基金的,更不用说发行基金。事实上现在很多互联网平台并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这与2017年以来金融强监管、严监管背后的精神跟逻辑是一致的,从事任何金融业务都应该持牌,任何的金融业务都应该受到监管,其实也是在这次新规里得到了明显的体现。 薛洪言强调,此后不允许一些平台销售货币基金时实施一些歧视性规定或者排他性规定。“可能对于消费者的影响来讲,未来购买某一款宝宝类理财产品时,背后有多只货币基金可供选择,而不是说只有一只,因为时常能看到这种情况,就是你买了这一只或者这个宝宝理财产品绑定的这只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可能一直比较低,但是市面上还有很多收益率更高的货币基金,但是你买不到,未来这个情况因为公平竞争的规定,可能会得到一个改善和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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