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管政策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监管政策 银监办通[2007]104号 · 银保监会 2007-04-14 阅读:1233

关键词:立法中国通知银监会政府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法函〔2007〕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法函〔2007〕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监会机关各部门、银监会派出机构受托起草的规章草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敏感问题之外,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草案,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抄送商务部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上公布。
 
三、银监会机关各部门、银监会派出机构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的规定,向政策法规部提交规章草案送审稿时,认为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在提交有关材料时一并向政策法规部书面提出。
 
起草部门未提出,政策法规部认为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由政策法规部商起草部门。
 
政策法规部与起草部门协商提出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报经银监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政策法规部负责归纳整理、汇总社会各方面对规章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采纳意见。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上一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3号)

下一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耗时 15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