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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监管政策 零壹财经 · 互金整治办 2019-01-23 阅读:9702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1号文合规检查

核心是积极推进行政核查、报送数据、整改验收,明确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
2019年1月初,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向各省市互金整治小组办公室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下称1号文)。该文件向P2P平台提出了一项硬性规定:即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其中,统计监测数据应报送至“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信息披露数据应披露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同时,各省市整治办还要组织实施本辖区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委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披露,对新发布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披露。对于不愿意进行实时数据接入、不进行全面信息披露或者不实披露的机构,整治办将按照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逐步予以清退。

1号文要求,各省市网贷整治办需对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俗称“108条”),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劝告、坚决整改,引导机构清退或转型,对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机构实施“一票否决”,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

根据工作安排,对于已经完成合规检查的地区,整治办将于2019年一季度开始,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及整改效果的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将遵循“双随机”原则,即机构随机、产品随机,针对各项信息进行穿透式核查,同时利用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简称网安中心)监测系统、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等手段进行交叉核对。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仍然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从重处罚;涉嫌违法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1号文还要求,各地需坚决遏制增量,持续压降存量。其中,对于正在运营的机构,主要落实两个“三降”:一是确保辖区内P2P平台总数、业务总规模、投资人数实现“三降”’二是确保每家P2P平台投资者数量、业务规模以及借款人数实现“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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