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抵押房产拍卖值多少钱?
肖飒 · 零壹财经 2019-07-29 14:47:46 阅读:16924
一、当事人议价
采取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参考价的,除一方当事人拒绝议价或者下落不明外,人民法院应当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议价结果。
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议价结果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议价结果为参考价。
如果当事人可以就价格达成一致,是最快的拍卖处理方式。如果不能就价格达成一致,也可以就选用何种方式进行价格确定达成一致,以推进程序加速。
二、定向询价
定向询价,被询价对象是房管局。采取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有关机构出具询价函,询价函应当载明询价要求、完成期限等内容。
房管局不会直接给予个人询价以答复,接受定向询价的机构在指定期限内出具的询价结果为参考价。
三、网络询价
目前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包括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平台入库。在以上询价平台拍卖栏目中,填好各项必备信息后将自动生成相关估价。
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从线下改为线上,用系统规范行为,用系统监督管理,极大地提高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度。
四、评估公司评估
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参考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从名单分库中协商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以及顺序。
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协商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采取摇号方式在名单分库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以及顺序。
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在同一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人民法院应当向顺序在先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委托书,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财产名称、物理特征、规格数量、目的要求、完成期限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等,同时应当将查明的财产情况及相关材料一并移交给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财产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及有效期等内容。
评估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有见证人见证。现场勘验需要当事人、协助义务人配合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其配合;不予配合的,可以依法强制进行。
通过以上方式确定抵押房产参考价后,拍卖程序启动,拍卖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拍卖结果无异议的,在派出所协同下,腾房及换锁等程序终结后,抵押房产拍卖执行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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