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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如何再造?陆岷峰:区块链技术应用力度应该加大

专栏推荐 陆岷峰 零壹财经 2022-06-29 阅读:2900

关键词:企业数字化信息共享区块链技术小微企业融资难智能合约

区块链技术功能正好直达病灶:信息不对称、共享度不够等痛点。

作者:陆岷峰   来源:零壹作者专栏
           
摘要

基于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多年努力,已经构建了以政府财政贴息、奖励或注资、成立担保公司、商业银行承办贷款,小微企业承接贷款的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

但实际运行情况看仍有很多不足,或者担保公司代偿率过高,或者小微企业仍然无法获得担保机构的担保等,究其原因,政银担企间缺少信息互通、行为互制的管理机制。

区块链技术作为新一代数字技术重要手段,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溯源、智能合约等多种功能,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以小微企业数字化为起点,构建政银担企间信息共享、行为共约的新的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应融尽融问题,同时也将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促进政银担企金融生态的健康发展。

本文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上,阅读原文请到《中国知网》下载《关于区块链技术在发展普惠金融中应用研究——基于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再造》一文

一、引言

发展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国内外政府与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金融服务,于我国而言,发展普惠金融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社会分配公平、让更多的群体走上共同富裕之路,同时,更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及其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但由于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发挥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而在社会资金处于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资本的逐利性造成在资金的应用顺序上显然流向回报率高、风险相对较小的诸如房地产等行业上,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与资金的供给矛盾持续存在,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小微企业是普惠金融服务对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群体部分之一,其融资特征具有典型性。长期以来,为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等诸多问题,政府和金融部门出台了很多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的担保难问题,成立了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不断为小微企业增信。从实践效果来看,确实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中一些问题,但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小微企业数字信息不系统、不完整,担保风险承担机制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担保公司的放大效应、也削弱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有些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还传导给商业银行,这些都有违建立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解难的初心。

随着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嵌入到普惠金融发展中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不断增多,特别是在解决普惠金融产品标准化、批量化,风险管理数字化,银企之间的信息公开透明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有力地缓解了发展普惠金融中的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冲突,提升了普惠金融的服务满意度。然而就数字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在协调与打造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及小微企业的正向金融生态圈中的应用研究不多,尚未形成可复制、科学有价的运营模式。步入新时代、践行新理念、构建新格局,积极研究区块链技术在打造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中的应用,对于进一步释放金融生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

二、文献综述

目前,理论界关于普惠金融、担保公司、区块链数字技术及其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研究成果较丰富,特别是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的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更为突出。

(一)关于普惠金融的研究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加大和质量提升,为解决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对普惠金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力度越来越大、方向越来越明确、措施也是越来越多。

许旭明(2020)认为发展普惠金融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已经由金融、经济问题上升到制度、政治高度,发展普惠金融是体现一个金融机构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体现红色资本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发展普惠金融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应尽义务,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大是大非问题,也是社会主义金融机构的试金石,现在不是要不要发展普惠金融,而是如何将普惠金融做的更好。

徐阳洋(2022)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关键要抓住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及本质,这就是普惠金融中的商业性与政策性冲突,这是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所有面临问题的基础,这个矛盾解决了,发展普惠金融就会十分顺利。当前,应当主要通过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普惠金融的定向资金供给量,改变金融机构资金供应顺序,实现普惠金融支持的点滴措施,从而保证普惠金融服务有足够的资金源。

陆岷峰(2021)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必须靠体制、机制和工具三维系统同时发挥作用,前者从政策维度即通过诸如财政补贴等手段,让从事普惠金融的机构在市场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以政策下的经济手段调节社会资金流量与流向,优化资本的流向次序,再是管理手段即金融机构要通过金融产品、管理手段创新,提高普惠金融的运行效能,有效地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再是技术工具即通过数字技术等解决传统金融思维下无法解决的普惠金融成本与风险管控问题,使普惠金融成为一种具有竞争力的金融。

(二)关于担保公司研究

 关于担保公司的理论成果也较为丰富和理想,但实践上我国的担保公司特别是民营担保公司出现退市率极高现象,且有些担保公司还将高风险传导给合作的银行,对金融机构了造成极大伤害,目前存留的担保公司主要是国资头背景的担保公司。

陆顺(2022)认为担保行业在转移和分散中小微企业风险、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曾经发挥过很大的作用。依所有制分两种类型,即政策性和完全商业性担保公司,前者是国字头企业,后者是民营公司。担保行业一度管理较为混乱,甚至成为非法集资的重要参与者之一,目前存留的担保公司基本属于相对优质且是国资背景的企业,不仅管理较为规范,担保能力也较强。

陆岷峰(2022)认为担保公司应当以社会效益为重,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担保公司要分类管理,对于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只要维持财务的连续性,通过不断扩大风险可控的担保量来支持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于纯商业性担保公司也应当出台价格指导意见,防止有些担保公司成为加重小微企业负担的又一根稻草。

赵越(2022)认为保持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最重要要处理好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摊机制。目前我国的担保公司成为金融机构担保企业的风险全部承担者,一方面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本来要比金融机构弱一些,且承受能力也要低一些,另一方面这种方式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的责任心。因此,在提升担保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应当改变当前担保公司承担全额担保风险责任的做法,即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应当共同分摊担保风险,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责任,从关口上保持担保对象的高质量、高成长性。

(三)关于区块链数字技术的研究

区块链技术是集合了数学、密码学、运筹学等多学科的一门科学,区块链的底层技术目前相对较为成熟,与大数据等构成了新一代数字技术体系,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元月份发布了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2019年10月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区块链技术作为当前我国核心技术进行自主创新的突破口, 要不断加快和推动区块链技术以及产业创新发展。

陆岷峰(2021)认为区块链是适用范围极广应用技术。但由于技术性太强,很多人难以将其技术与所从事的事业进行融合。应用区块链技术是技术人员的事,但是作为管理者重要的是掌握了解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原理及思想和功能,一是要将区块链的思维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二是要积极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围绕本行业、本单位进行区块链技术的融合攻关,三是要将区块链技术与其他数字技术融合使用,特别是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使用。

葛和平(2021)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不能走进技术决定论的胡同当中,区块链技术仅仅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解决经济、金融、生活中的问题,不能仅仅看到区块链技术的作用,区块链技术是能解决经济金融中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但绝对不是万能的,因此,对区块链的应用只能是利用而不是依赖。

曹梦石,徐阳洋(2021)认为目前区块链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技术条件、场景还不成熟,区块较多,但形成的链相对较少、较短,主要表现为私链、局链,而公链、长链则相对较少,因此,目前区块链技术对解决经济金融方面的问题的作用局限性也就十分明显。

(四)关于政银担企生态圈的研究

经过多年的实践,目前,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已经构成了相对闭环的金融生态圈,打造好这一金融生态圈,陆岷峰(2022)认为要切实加强金融生态圈存在基础的技术打造,因为金融生态圈从表面上看是这四个主体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但如果抽象地从资金的角度看,完全是一种资金的循环运动,要保证资金运行顺畅,就必须运用技术手段来将各个主体的思想、意图技术化,只要技术上走得通,思想配合上走得通也就不成问题,因此,积极应用数字技术积极打造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不仅迫切而且也十分可行。

王婷婷(2021)认为各项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要落地到位。因为普惠金融以及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实质上属于政策性与商业性混合一起的金融和企业,如果少了政策的支持与落地,普惠金融的发展就少了强大的支撑,而这个生态圈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虽然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但传统的政策性银行职能已基本驳离。因此,保证这个金融生态圈的稳定运行,要始终坚持政策先导,给各方有足够的参与积极性和依据。

徐阳洋(2021)认为要按市场规律运行办事。只要承认我国当前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切经济要素、经济活动就必须接受市场规则的检验,只有符合市场规则的生态圈才能形成持久的运行机制,也才能在各种不确定的政策与不确定的市场因素影响下,发挥作用。

从现行的关于普惠金融、担保公司等研究成果及实践行为来看,各单元工作均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资金困境发挥了非常积极、指导的作用。研究的不足虽然对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有所重视和研究,但是就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没有提出,因而,造成这一生态圈虽然各地有了存在的形式,但往往由于当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制约而无法循环,生态圈也就无法正常运转。

文章认为对于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在参与各主体应当充分履行各自责任的前提下,深度分析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本着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运用区块链技术直达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的病灶,从而构建以小微企业数字化为前置条件,区块链技术构成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平台,用供应链金融串联各运行主体,实现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正向良性循环。

三、区块链技术在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中的应用研究

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分别指的政府、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四个主体,以服务小微企业融资为起点,由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担保增信,再由商业银行给小微企业注入贷款,同时,为了提高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政府会根据两者支持小微企业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或不断注资担保公司,在此背景下,政府支持力度越大,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积极性越高,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流量越多,小微企业越发展,对政府、税收等贡献越多,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信贷资金循环生态圈。用图表示(见图一: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良性运行示意图),图一是正常情况下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图,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原因,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却更多的呈图二状态,见图二(图二: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恶性运行图).

图一: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良性运行示意图
                                     
图二: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恶性运行图

如图二所示,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间、企业与商业银行间、政府与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都可能造成政银担企的信贷业务无法运行,而造成这种关系断裂事件不仅多且是大概率。

(一)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中的主要痛点

造成政银担企之间合作关系的断裂十分普遍,由于生态圈涉及四个主体,任何两个主体间的矛盾都会影响生态圈的正常运行,究其原因:

1、政银担企四个主体信息源多元化。各个主体仅仅从本身需求和管理出发,收集相关信息,出于信任度不足,信息分享不够,信息的准确性存疑,有些数据无法溯源,且大部分信息还是小微企业的外源性信息。由于信息的准确性不高、不一致,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各主体在决策结果的不一致。有些单位或客户经理出于某种目的,甚至人为地修改小微企业或其他信息,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各主体间难以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意见。

2、信息来源本位化,仅根据自己的要求收集信息源。共享理念不够,担心别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造假等,在用途上仅为自己所用。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全不真,内源信息不足,主要靠软信息、外源信息来推测评价,这主要是由于小微企业数字化程度低,信息传输失真。

3、金融生态圈中主体间的约束力不够。如个别银行在处理过桥贷款是,银行收回贷款就不续贷造成过桥贷款者成了真正的债权人;有的小微企业的契约性也很差,政府对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承诺的一些政策在兑现时往往从紧苛刻,不利于调动两个主体的积极性。有些问题还属于道德范畴,诸如有些小微企业按时还款除了必须按经济规则办理以外,而还款意愿完全是一个道德范畴,对于一些有还款能力但还款意愿不强的企业,银担企之间有时不得不诉诸法律才使约定落地,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4、政银担企生态圈中商业银行明显处于中心位置。造成了生态圈中本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实际上形成了商业银行这个中心。正因为如此,在银企关系中商业银行处于议价及议件的主导方,在银担关系中,担保公司收益与其所承担的全额风险保证显然是不平等的,由于风险担当不平等,市场平等及风险与利益相关联的规则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5、各自为政的风险评价标准与体系。在同一个金融生态圈中,政府、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对于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估、评价虽然各自所处角度不同,但是对小微企业的风险程度的评判应当基本一致,因为如果信息源一致,评价方法相同,至于谁来评价并不重要,结果应当是基本相同。但现实情况是三个主体都是自寻信息源、自建风险评估体系,由于信源和方法的不一致性,得出的评估结论大相径庭,结果是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政府间对同一小微企业可能会得出相反的评估结论,增大良性生态圈正常循环的难度。

此外,有政银担企生态圈中,银行、担保公司、小微企业是利益共同体,因此,有时还联合起来与政府博弈资源,使政府在财政贴息或注入担保资金时倍加谨慎,反过来又影响了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承做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    

(二)区块链技术的主要功能可以直达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痛点

区块链属于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性术语。本质上就是一个共享的数据库,存储在这个数据库的数据以及信息,具有“全程留痕”“不可伪造” “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个性特征。正是因为具有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夯实了绝对“信任”的基础,创造并搭建出非常牢靠的“合作”机制。之所以说区块链技术作用可以直达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痛点,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政担银企金融生态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是因为区块链技术的主要功能均能对政银担企生态圈中存在难题能给予有效的解决。

1、区块链技术以大数据为基础,统一了信息源。大数据技术是通过海量的数据,通过数据的相互验证、清洗、整理,筛选出管理者需要的数据信息。不仅仅是信息数据量大,且质量高,既有大量的外源性数据,还有小微企业的内源性数据,只有数据足够的量,数据的精准性才能得到保证,数据量越大,数据结论会越准确;其次区块链技术能够确保上链数据的保真,在区块链场景下,篡改任何信息数据要付出巨额的成本代价,因此,上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上的各类数据,各个主体可以放心使用;第三区块链技术能够保证所有的数据可以溯源,明确数据责任。对于上链的数据由于采取的是分布式记账方式,数据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均会记录在案,因此,所有的信息源均有源可查,从而从另外一个维度来提高数据的质量。

2、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可以约束生态圈中各个主体行为。区块链运用技术手段,按照各参与各主体事先约定的条件,只要形式合约,会按约定进行结果性处理。如小微企业贷款只要贷款到期没有办理延期等手续,系统将会从事先提供的若干账户中自动划款还贷,如果小微企业因为特殊情况无款还贷,系统则会自动从担保公司按照约定的还款比例扣划保证金,而对于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如果按照政府政策支持了小微企业,会按照小微企业的贷款或担保余额从财政有关账户上划拨有关补贴和奖励等。区块链技术维护了各主体的契约规定,保护了各主体的权益,为政银担企的金融生态圈的良行运行、有序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3、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强大的信息共享能力。由于区块链提供的信息且传输过程中不可篡改,渠道唯一且保真,这种有价值的信息不是一个主体独享,而是根据管理需求、按照授权管理要求,与生态圈中其它主体共享。基于区块链技术支撑的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可以解决了各主体信息来源多元化及互不信任的状态,有利于形成一致性的判断,从而提升生态圈内的运行效率,促进生态圈的良性循环。

4、区块链技术下的金融生态圈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生态圈。在这个生态圈下,是去中心化的,政府、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均是一种完全平等互利的市场关系,是一种互相协作支持的关系,各自享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切按照市场规则办事,没有强势或弱势之分,只有主体不同之别。在这种生态圈下,小微企业、担保公司更能表示自己的真实经营意图,进行价格与条件的谈判,从而从技术层面保护了小微企业的根本利益。

(三)区块链技术用于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解决方案

1、以小微企业数字化为解决方案前置条件


小微企业占据了我国企业总量的95%以上,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这也意味着小微企业影响力大、影响面广,小微企业构成了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基础,如果小微企业不数字化,以此为基础的政银担企也就失了数字真实性的基础,因为建立在不可信数据基础上结论可靠性不大。因此,小微企业数字化如果不实现既无法进行精准的风险判断,更无法进行过程管理,提升全社会数字质量,小微企业不数字化就谈不上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实现数字财富的企业间共同富裕,高水平的数字经济不仅要看数字技术的头部企业,更要看占企业主体的小微企业的数字化程度。况且在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中区块链技术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小微企业高水平的数字化。

(1)将小微企业数字化列入国家发展战略。数字经济已经列入国家发展战略,人民银行总行就金融科技的发展至少两次发文明确其发展方向及发展措施。当然,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首先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此基础上,政府必须充分运用自身的优势,积极支持小微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要将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列入到国家发展战略,只有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其以技术支撑的发展才有更牢更实的基础,也是从另一角度对切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持的有效措施。

(2)政府开发统一的小微企业数字化模式。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基本的模式大同小异,因此,以小微企业为基本样本设计的小微企业数字化系统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政府宜将小企业的数字化系统作为公共公产品供所有小微企业使用。

(3)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要将小微企业数字化情况与享受政府相关资源的结合起来。作为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应当首选数字化程度高的小微企业合作,驱动小微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

(4)将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任务列入对口金融机构的服务责任单位。要将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进展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商业银行的客户关系,进行分工管理,明确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确保各项政策到位落地。

2、搭建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合作平台

平台化是数字经济最典型的特征,平台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平台也是区块链技术发挥作用的运行载体,它将政银担企集中在一个虚拟空间,之间交互及交易十分的便利;平台还可以集合所设想的功能并得以实现;平台还可以实现高效率的运行与交易。

(1)明确担保公司为牵头承办主体。在政银担企四个主体中,担保公司作为平台的运维商的身份最为合适,一是担保公司特别是国资性质担保公司更易体现政府意图,积极支持具有环保、科创、解决社会就业的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为担保公司是否取舍业务的基本准则;二是担保公司处于四主体间链接的关键链点上,具有着承上启下、关联多方的作用;对于发展处于成长性好但阶段性困难的小微企业,可能为金融机构看重,更多的可能是会被金融企业抛弃,但如果加持担保公司担保,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信心会倍增,从而促进融资交易的形成;三是担保公司已经形成自己的运行体系,经过担保公司出生、成长、整顿,目前余下的担保公司基本属于优质的担保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已经甚至越过地方有些金融机构,因此,明确担保公司作为政银担企的牵着单位不仅只有理论价值更有实践意义。

(2)进一步明确平台的发展战略,平台是集合了数字技术服务于普惠金融的系统,基于区块链建立起来的平台将是各方意志表达的载体。为了让平台能充分体现政银担企各方意志、满足其管理需求。一要明确平台的发展目标与方向;要将政银担企平台建立成多功能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升级其技术支撑,明确平台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二要不断完善、丰富平台的功能,即至少要充分体现区块链最基本的功能,诸如分布式记账、可溯源、数据不可篡改等;同时要根据数字技术发展变化的趋势,对平台不断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元宇宙等新的数字技术,提升平台的技术水平,增加各方的体验度;三要不断增加功能,要不断扩大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接入关联平台,以增加平台的数据信息量,即在保证数据绝对安全的背景下,实现数据的多源化,成为全面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3)明确平台的管理权限。政银担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后,根据区块链的原理,平台信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全部分享,而是有权的使用,根据图三:区块链技术嵌入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图可以看出,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后,数据信息完整且真实,同时,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既可以从小微企业获得其内源性数据,还可以通过第三方获取小微企业的外源性数据,内源和外源数据相互验证,从而提升数据的真实、精准度;在商业银行取得小微企业完整的数据后,可以决定是否直接放贷或通过担保公司放贷,而此时的数据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使用类似的风险评估标准,得出的小微企业的风险度评估结论应当基本一致,对于信贷投放或承保的结论也应当基本一致,这极大地提高了信贷交易的成功率,同时其于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据信息,政府可以客观地对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的运行情况作出评估,从而进行精准的财政贴息、奖励及对担保公司进行注资等,而整个运行过程以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为约束、规范各主体行为,任何主体违反事先约定,将会按照约定由技术手段直接实行惩治性措施。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银担企业平台的作用,还须做好下列工作:首先,所有的小微企业必须全部接入到政银担企公共服务平台上, 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就同时接入此平台,当然,要做好对注册企业的信息保护工作;第二,要积极打通平台与涉企所有的关联数据信息,扩大链接量,增加平台的信息源,提升对小微企业评估能力;第四平台使用者实行有限的授权制,根据政府、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对平台的信息数据实行授权管理,既保证信息的真实、全面,又保证小微企业信息有限的使用,确保数据的安全。

3、嵌入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运行体系,放大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功能

嵌入区块链技术的政银担企公共服务平台不仅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难问题,还为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因为在这个生态圈平台上,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全过程可以在商业银行可控、可视范围之内,经营信息全面且真实、及时,特别是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或上下游企业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纳入智能合约管理范畴,增加小微企业经营行为的自我约束力,商业银行完全可能通过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投入,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一是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信用贷款业务,由于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运行信息是真实、可靠,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发放信用贷款;二是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发放票据融资或保理业务,对于上下游关联的小微企业间的应收款可以发放票据融资或保理融资;三是对于小微企业的货物也可以发放货物抵押贷款,变流动资产为信用资产,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因为此时的小微企业的货物完全在可控可视之下。从而使政银担企生态圈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去担保化,既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也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经营负担。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政银担企生态圈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保持这个生态圈的健康、顺通是当前可持续解决小微企业发展困境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2、政银担企生态圈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信息不对称、共享度不够、主体之间自我给束力不强,多节点存在的问题发生概率高,这是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陷入困境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3、区块链技术功能正好能解决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的痛点,直达政银担金融企生态圈的病灶。将区块链技术嵌入到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是数字技术融入实体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最有效的技术手段,实现了自然人金融思维难以解决的问题。

4、有效实现区块链技术服务好政银担企生态圈一方面是要做好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生态圈源数据真实性,另一方面是要以担保公司为主体搭建嵌入区块链技术政银担企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其功能,成为政银担企金融生态圈运行的载体,各主体管理抓手。

(二)建议

1、发挥市场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基础性作用。党委、政府部门一定要转变小微企业因小而支持观念,而要树立小微企业有用才支持,这个用就是有利于就业、创新、环保等小微企业才属于政、银、担重点扶持的对象,对于完全商业化的小微企业融资宜交由市场选择。

2、加大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与投入。小微企业数字化是整个数字经济重要内容,但小微企业由于研发水平与投入能力相对较差,且各自投入易形成重复投资,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小微企业数字化的基本模版、架构宜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发,供所有小微企业使用,设立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明确目标、措施,为全社会数字化打下坚实基础。

3、政府要积极支持政银担企平台的建设。因为政银担企平台属于公共事业产品,主要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具有很强的政策与社会意义。因此,其项目的投入宜由政府财政列支,交由担保公司运维,充分体现社会事业财政投资的基本原则,避免商业化投入而加重中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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