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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将落户厦门

互联网+ 士小文 · 零壹财经 2016-02-25 阅读:3412

关键词: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落户厦门

2月24日,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台湾中信金控旗下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拟发起设立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2月24日,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台湾中信金控旗下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拟发起设立全国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

 

据悉,该项计划资本额为人民币5亿元,台湾中信银行将出资1.7亿元获得34%的股份。

 

媒体报道称,台湾中信银行原本计划与徽商银行、国美电器、合肥百货在安徽合肥市合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然而大陆有一省一照规定,而安徽省确定已由华润集团获淮。由于取照无望,决议提前终止合约。

 

台湾中信金控方面指出,目前中信金控已在福建厦门设立君龙人寿、合资证券公司,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预计今年开业,未来银行、保险、证券、消费金融公司都在此设点,有跨业行销的合作机会。

 

厦门金圆集团董事长许晓曦表示,台湾地区的消费金融行业已进入成熟期,台资机构在消费金融领域拥有经验优势。金圆集团合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将借助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聚集两岸相关领域的优秀投资者,借鉴台湾地区消费金融成熟发展经验,拓展两岸金融合作范围,加快将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成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据记者梳理,2015年4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随后福建省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其中指出:“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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