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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P2P备案延期背景下,投资人应如何避免踏入“雷区”?

网贷 悟空问答 · 悟空问答 2018-08-14

关键词:P2P网贷投资人巴曙松P2P网贷备案延期

P2P备案延期背景下,投资人避免踏入“雷区”需关注五大要素。
2017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然而,随着2018年4月,各地P2P网贷备案验收细则被叫停,时至今日,仍未见各地完成备案登记工作。通常所说的备案延期,主要就是指这个政策。

在当前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强化监管的背景下,这个行业进入到调整和规范化的阶段也是难以避免的,如果能够顺利通过这个阶段,也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的发展,同时对投资者来说,也要提升对不良P2P机构的鉴别能力。

在备案延期的背景下,如何识别不良P2P机构,避免踏入“雷区”,以下几点因素可以重点考虑:

1.是否进行高频次债权转让。

无论使用怎样的产品名称,只要进行高频次债权转让的产品都应引起注意。对于包含“活期理财”字样,或者,虽没有提及“活期”,但实际操作时,提供债权可以频繁转移的产品,都可能存在期限错配的空间和可能。

2.是否采用超级放款人模式。

超级放款人一般由P2P机构的关联人担任,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超级放款人存在归集资金的操作空间。常规的识别方法是,观察P2P机构近期发标项目的借款人是否为P2P机构的高管,或者,不同时段内,投资多个项目,但借款人经常出现若干几个人的名字,均应该引起注意。

3.是否签署不必要的委托支付协议。

通过委托支付协议的使用,可以方便资金打款。然而,现实中,却成为不良P2P机构规避监管的手段。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往往以附件的形式,要求投资人、借款人签署委托支付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为授权变更打款路径。通过以上方式,很可能使银行的托管功能减弱。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被要求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应仔细阅读条文相关内容。如被要求签署多个委托支付协议,更应引起关注。

4.是否大规模线下经营。

目前“雷暴”的多家P2P平台,均采用较为隐蔽的方式,将线上募集的资金,转移到线下使用。通过虚构标的或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将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名下等手段,将资金配置给线下经营场所对接的大额资金需求项目。

5.是否虚构场景。

现金贷的特点之一就是无场景,为了规避现金贷监管,某些P2P机构进行场景虚构。往往高价销售或搭售价格不好直接判断的商品,变相提高资金使用成本。

以上这几个方面是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的,当然这只是不良P2P的不同表现形式,关键还是要考察P2P机构是否严格遵循监管机构对P2P的功能定位和监管要求,保护好自己作为投资者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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