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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消费金融再次被罚34万元 累计被罚金额已达1084万元

监管 Azn 零壹财经 2018-08-08 阅读:6923

关键词:北银消费金融央行罚单征信业务违规

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示了对北银消费金融及1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示了对北银消费金融及1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公示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及1名相关责任人此次被罚的原因是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被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罚款金额累计34万元。


这不是北银消费金融首次被罚。此前,2016年年中公开的信息显示,北京银监局就对北银消费金融做出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理由为:当事人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

2017年,北银消费金融因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被北京银监局开出900万罚单。相关责任人宋文昌被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处罚;袁耀璋被给予取消10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尹峥被给予禁止12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顾弢被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处罚。

截至目前,北银消费金融累计被罚金额达到108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是经中国银监会首批获准筹建、由北京银行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3月1日成立,2013年开始营业,注册资本8.5亿。业务经营范围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开展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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