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汇接入国信电子数据保全平台,投资人电子信息可固化保全
互联网+ 士小文 · 零壹财经 2016-01-20 阅读:3653
1月20日,互联网金融平台东方汇与国家信息中心直属企业国信嘉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后称“国信嘉宁”)宣布合作。
据合作双方透露,双方此次合作将在系统保全、文本保全和司法鉴定三方面展开合作。具体来看,国信嘉宁为东方汇平台的投资者提供三大项服务:即根据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保全相关法律标准对平台内的数据进行完整性保护,对电子合同等重要交易凭证数据生成“数据指纹”,以防数据被伪造、篡改等;加密传输与储存用户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用户在交易过程中直接保存至第三方保全平台,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等。
谈及双方合作的原因,东方邦信金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科”)董事长孙洋表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模式有巨大差别,法律风险也不相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权益凭证等关键性文件已由纸质形式转变为电子数据形式。另一方面,电子证据也在2013年被正式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如何保证电子化权益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如何提高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保证互联网交易链条上各类电子数据的法律有效性,防范因电子权益凭证无效或被篡改而给企业带来的法律、经济和商业损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叶红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电子数据是双方交易往来的重要凭证。由于交易过程中往往涉及的交易资金巨大,交易的重要内容全凭电子数据的存储来作为重要证据。因此一旦双方发生金融纠纷,电子数据举证的真伪也将成为决定双方能否胜诉的重要依据。
国信嘉宁方面称,未来可能会与更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但会对平台的资质,如平台系统、法律合规性等有一定要求。
此外,去年年底银监会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互金行业的电子信息安全或会成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
同时,网贷监管意见细则也指出要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如投资者教育、分级管理、强化平台信息披露等,对此,东方金科总经理胡玉君介绍,东方汇平台将在信息披露、投资者风险提示、分级分类管理等方面加强力度。
东方金科于2013年12月31日成立,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运营互联网金融平台东方汇,其是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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