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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因职业放贷行为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2-17

关键词:借贷合同无效天津高院放贷


1月2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天津高院指出,在职业放贷、“套路贷”的审查及虚假诉讼防范方面,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的,一般可以认定构成职业放贷行为。因职业放贷行为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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