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专栏】陆岷峰:金融劣根性的内涵、表现及治理对策

陆岷峰 · 零壹财经 2019-04-13 18:07:47 阅读:15193

关键词:股东规范风险骗局高利贷

一、引言 2017年开始我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治理态势可以用“严”、“强”两字形容,无论是对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代表的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行业乱象均严厉整改。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
一、引言

2017年开始我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治理态势可以用“严”、“强”两字形容,无论是对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代表的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行业乱象均严厉整改。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这与以往会议“高度防控金融风险,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的表述不同,可以看出当前金融领域乱象的严重性,及政府部门对金融乱象治理的决心和态度,这既是深入根除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和社会领域各种乱象根源的需要,也是我国金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正确理解本轮金融乱象整治工作的力度与作用、政策与方向,需先理解金融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经济决定金融,但金融又反作用于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推动经济发展,不断为经济发展提供源动力,经济发展程度越高,金融作用越明显。但是,金融也具有两面性,起积极作用时对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作用,起负面作用时却有碍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合理运用和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先后针对金融乱象进行整治大的行动就有三次,小的、重点整治各个金融子领域的行动几乎年年都有。金融乱象的反复性、不断变异的特性以及产生极大的危害性,让人们对金融监管效率、效果及方法产生了疑虑。这些年来,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为什么金融乱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根除,这除了监管始终会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天然禀性外,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从金融劣根性的角度思考金融监管的方法与对策。在金融体量日益扩大、金融创新日益增多、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背景下,研究金融劣根性对金融乱象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及未来的战略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根性、劣根性、人的劣根性的研究

根性是佛教术语、宗教术语,佛家认为气力之本曰根,善恶之习曰性。人性有生善恶作业之力,故称"根性"。《辅行传弘决》卷二指出:“能生为根,数习为性。”。与“根性”相似的还有“根器”。佛教认为众生根器有大小、高下、利钝、善恶等区别。唐·李华《润州鹤林寺径山大师碑铭》中就指出:“群生根器,各各不同;唯最上乘,摄而归一。”。现实生活中通常所说的根性,指的是人的本性和本质。如茅盾《子夜》第十一章:“他的希望,他的未尽磨灭的羞耻心,还有他的患得患失的根性,都在这一刹那间爆发。”。

根性具有两面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这就产生了对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性本善”是人本质上善良的一面,“性本恶”则是人本质上丑恶的一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的劣根性”之所在。梁启超《新民说?论权利思想》:“而末俗承流,遂藉以文其怠惰恇怯之劣根性,而误尽天下。”中所说的劣根性就是是指人的劣根性。人的劣根性,就是人本能的特性,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是长期养成的,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如缺乏目标、害怕失败、害怕被拒绝等。也可以说,劣根性是人的一种心理反射,因为某些劣根性是人潜意识的判断,从而表现到行动上,最终完成人类劣根性的整个造型。最具类型化的劣根性心理大致有十种,包括旁观心理、过客心理、官位心理、狗苟心理、丛众心理、例外心理、奴性心理、势利心理、美言心理和怀旧心理。因此,可以将劣根性总结为人类固有的不良品质和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这些劣根性就是人类之所以犯罪的根源所在。

(二)金融乱象的概念、原因研究

金融乱象是一个集合的概念,产生乱象的金融领域众多且不同领域的金融乱象的表现、特征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很难统一。

陆岷峰、徐博欢(2018)在收集和整理各个金融领域的乱象后,从它们的表现形式、社会影响、产生原因等多方面进行比较和总结,将金融乱象定义为:金融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金融风险暴露、将风险传导至社会多个部门并引起社会混乱的现象的统称。

至于金融乱象产生的原因,易宪容(2017)认为从经济金融体系看,中国金融市场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是乱象丛生的根源。中国金融市场的信用完全由政府担保或隐性担保,政府、企业以及个人都有强烈的动机使用公共性的金融市场,甚至滥用金融市场。

易宪容(2018)又进一步深化、补充了这种观点,他认为从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生成的角度看,金融乱象的本源是信用过度扩张或说信用扩张超过了其可能性边界。中国在走向市场化经济之路后,金融市场体系变成了一种公共品,使用者获得收益的同时让整个社会承担了使用成本,我国政府、企业及居民都希望通过金融市场来谋取利益,因此导致信用快速扩张。上述观点是以宏观经济为视角,从金融运行的机理解释金融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探索金融乱象生成的本源,然而不同金融领域的金融乱象不同,产生的原因也千差万别,需结合实际分析。

对于中国式民间金融乱象,李涛(2017)认为我国民间金融具备典型的高利贷化和高杠杆化特征,究其根源是商业信用的先天不足和银行信用的高度抑制对民间金融市场化的双重影响。当前中国的民间金融乱象的生成是因为趋于高利贷化的民间金融无法改善信贷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反而通过急速放大的资本市场累计了巨大金融风险。

其他金融领域乱象,如互联网金融乱象(潘锡泉,2016)、金融科技领域乱象(黄震,2017)、企业投融资乱象(封北麟,2018)等都有相关研究。

(三)金融乱象的对策研究

魏杰(2018)认为金融乱象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改革过程中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引起的金融乱象;其二、新技术,主要是互联网技术引起的金融乱象;其三、非理性投资引起的金融乱象。因此,金融乱象的治理也需从这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是改革过程相关配套措施要跟上,尤其是进入门槛和法律法规。第二是当新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第三是要改变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不能盲目地去追求高回报。

赵洋(2017)认为,整治金融乱象在于协调监管“重拳”。治理金融乱象首先要保持高压态势,其次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项任务密切合作,“疏堵”并举。既要重视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还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同时,要切实加强党对金融业工作的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对于金融各细分领域的金融乱象,应提出有针对性的金融治理对策。

对于中国式民间金融乱象的整治,李涛(2017)在反思其生成的原因后认为,中国式民间金融乱象的治理应着重于两方面,一方面在于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体系,既要大力发展商业信用,也要加快改革银行信用;另一方面在于提升政府的有效监管和风险防范水平,重建有序民间金融,其中应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属地化”管理强化地方行政综合监管能力、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民间融资信用管理、积极推进民间金融行业自律。

(四)文献评述

上述研究对金融乱象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度分析,但未从金融劣根性角度深入思考,没有将金融的劣根性与金融乱象进行关联研究。理性人作为金融活动中最重要的参与者,在金融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其金融决策或潜意识行为往往会给金融活动带来重要影响。人的劣根性作为长期养成、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在金融业也大有体现,可以说是金融领域乱象丛生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方面。

但是,想要把个中关系与道理阐述清楚,其实相当困难,其中最具要害者有三。

其一关乎概念:金融劣根性的概念从未被提出,因此需解释清楚金融劣根性与劣根性间的联系与区别,阐明金融劣根性的概念;

其二关乎金融劣根性本身,劣根性是人的一种心理反应,是人的潜意识心理,金融劣根性具有怎样的潜在心理,即金融劣根性的主要思维方式;

其三关乎本质:理解金融乱象的本质需先理解金融劣根性产生的根本原因,以及金融劣根性影响金融运行,产生金融乱象的内在机理。从金融劣根性的角度思考金融治理,不仅可以精准地找出金融乱象产生的根源,而且可以从最初的金融本性来解决金融乱象产生的基础,从而可以治标又治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金融劣根性及主要思维方式

(一)金融劣根性

劣根性是指人长期养成的、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这种不良习性既包括不良习惯,如缺乏独立的思考、缺乏目标、做事半途而废等;也包括一种心理反应,人潜意识的判断,如旁观心理、过客心理、官位心理、狗苟心理、丛众心理、例外心理、奴性心理、势利心理、美言心理和怀旧心理等十种最具类型化的劣根性心理。

理性人作为金融活动最重要的参与者,人的劣根性往往会在无意识中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影响金融秩序的正常开展,这也我国金融乱象反复出现的根本原因。金融的劣根性指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参与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都有的共同的、严重的缺点。这种缺点是金融行业长期养成的、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这种缺点可能是由于人的劣根性关系天生的,也可能是不同国家金融、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要想理解金融的劣根性,需先理解金融劣根性的不良习性,也即金融劣根性主要的思维方式。

(二)金融劣根性主要思维方式

1.监管套利

“理性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基础假设之一,在参与金融活动时,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理性的市场主体往往会选择最优的交易策略。当一个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实现,且对于不同的交易策略,监管制度存在着不同的对待方式时,经济主体只会选择花费最小成本的交易策略。监管套利正是这种基于不同制度间的差异性,来获取最大利润或最小成本的经营行为。监管套利往往是通过转变业务形式、市场主体、监管主体等方式来实现,如影子银行的滋生与扩张,协助了非标市场的成长,表外理财业务规模迅速攀升,使得我国金融体制的监管难度加大,金融风险蔓延。

2.唯利是图

金融具有逐利性,把利益看成是金融活动唯一的目的,而不考虑其他如风险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唯利是图具有诸多表现,如炒房现象。房地产市场乱象目前我国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乱象之一,虚高的楼市不仅使得房地产泡沫加剧,国内消费能力不足,影响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也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造成诸多社会乱象。房地产火热的主要原因是回报率高,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入到房地产进行炒作,哄抬楼市,赚钱高额回报。

金融唯利是图的另一表现为滥用金融市场。自从我国走向市场化经济道路,金融市场体系变成了一种公共品,使用者获得收益的同时让整个社会承担了使用成本,类似于“公地悲剧”与“羊群效应”的结合,当前中国企业及居民都偏好于过度使用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来谋取利益,而政府希望通过信用扩张的方式来刺激经济发展,未考虑到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信用体系扩张过快正是我国金融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3.急功近利

我国金融经济建设往往急于求成,贪图眼前的成效和利益,而没有长远发展的考虑。如我国地方政府建设中存在投融资乱象问题,为加快地方建设,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增加自身的政绩,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通过行政手段阻碍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导致政府部门债台高筑,风险加剧。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国家在发展初期,都存在以资源环境换发展的情况,导致环境被破坏,资源被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在我国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甚至有“肥猪赛大象”这样不切实际的宣传,表现出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的特点。目前我国正加大环保整治的力度,付出了高昂的治理成本,都是源于急于求成,而没有长远发展的考虑。

4.效率低下

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是人的劣根性中的一种,金融的劣根性也具有效率低下的特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流程不够完善。复杂的流程往往导致金融信息传导的不畅,程序复杂,工作效率差。二是制度不够完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审批等各项环节进展缓慢,也是效率低的重要表现。三是员工素质不高。员工的工作素质极大程度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公司管理能力。公司管理是公司运营的大脑,公司管理能力强,公司工作效率越高,反之,公司工作效率越低。同时,金融公司往往是为富人打理财富,故其本身并没有很强的意愿去提高工作效率,而若是为自己打理财富,则自身的工作效率会由很大提升,工作意愿也明显加强。

5.恶性竞争

恶性竞争主要发生在相同金融机构间,如商业银行间的储蓄大战。当金融流动性资源匮乏,银行资金短缺时,商业银行为提高储蓄率,吸收存款,不同银行间采取互相竞争的方式,如提高存款利率,发放各种福利的方式。然而这样的竞争往往会演变为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往往会破坏银行间正常竞争关系,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秩序。同时,小的金融机构在面对大型金融机构时由于资本实力不如大型金融机构,其竞争时往往处于劣势,加上自身实力有限,此时往往可能面临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具有快速传染的特征,小的金融风险也可能引发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6.嫌贫爱富

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往往是社会上层的有钱人,而无法享受到银行金融服务的客户称为长尾客户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主要包含低收入家庭、农民、农民工、下岗人员、老弱病残等。我国小微企业占比约为95%,创造大约60%的就业,50%的税收,60%的GDP,然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限制了小微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都在18%-20%左右,这给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等借款人带来了还款的压力,减弱了还款意愿,易引发信用风险。因此,金融表现出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的特征。

7.信息不对称获利

信息中介功能是金融的基础功能,正是通过该功能金融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作用。有些金融机构作为信息中介机构,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融信息,然而并没有通过这些信息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是用来谋求大量私利。同时,社会上也存在着“骗贷”等现象,大多数发生的民间金融机构上。由于这些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远不如传统金融机构,其信息收集、核实的能力不强,导致民间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有些借款人通过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等方式通过贷款审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给一些民间机构机构的正常经营运转带来影响。

8.过度创新

”理性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政策监管,进行套利活动,包括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的伪创新,严重危害了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转。金融创新的发展在推动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金融监管的难度,一方面是由于法律政策的缺失导致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是因金融技术出现而带来金融变化的新业态研究不充分导致的金融监管滞后。目前,我国金融领域过度创新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创新性地开创了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方式,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是层出不穷。这些新的金融业态在缺乏金融监管的情况下野蛮生长,形成了各种金融乱象。

四、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乱象与金融劣根性的内在联系

在研究金融劣根性的概念、特点及其主要思维方式之后,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乱象的表现形式、特点、危害等来探究金融乱象与金融劣根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有助于分析金融劣根性对金融乱象的影响。

1.监管套利

监管套利利用不同制度间的差异性,来获取最大利润,往往造成金融资金金融体系内空转,金融不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当前比较经典的金融乱象是影子银行的滋生与扩张,协助非标市场的成长,导致的商业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乱象。金融同业和理财市场乱象是国内反复出现的金融乱象,在2013-2016年间(如图1),同业业务爆发式增长,由于同业业务导致资金大进大出,负债稳定性下降、成本上升,产品多层嵌套、结构复杂,极易引发金融风险。而理财市场存在发行主体多元、理财产品利息较高、违规代销、刚性兑付、承诺保本、销售误导、投向不明等问题。银行从业者正是利用这方面的监管不足进行套利活动。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图1:商业银行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回购总量

2.唯利是图

金融具有逐利性,把利益看成是金融活动唯一的目的,而不考虑其他如风险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唯利是图具有诸多表现,如2003-2004年间兴起的“炒房”一词,其实,房地产过热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长期面临的问题。经过炒房人的炒作,国内房价飙升过快,给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了压力,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严重的泡沫风险,过高的房价也影响了居民生活的福祉。另一重要表现是资本运作,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一批实力雄厚的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参股和投资入股的方式控制了国内许多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控股集团不但将大量金融资源投入到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和境外投资市场,还通过投资入股或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野蛮收购。据上交所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11份公开谴责,公开谴责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0%,19份通报批评,33份监管关注决定,涉及33家上市公司,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等合计96人次。

3.急功近利

我国金融经济建设往往急于求成,贪图眼前的成效和利益,而没有长远发展的考虑。其中较为典型的如1993-1994年间、2010-2011年间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乱象。为地方政府部门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通过层层嵌套帮助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变相融资。加快地方建设,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增加自身的政绩。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和违法违规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理财和信托、证券等非银机构开放的各类非标类资管计划,这些非标类资管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我国各类非标类投资总规模为35.975万亿元,这些非标类资产投资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比例大约为16%-26%,大致预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大约为5.756-9.354万亿元。

4.效率低下

传统金融机构由于服务门槛较高,很多中小微企业无法获得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偏向于国有企业,往往有些僵尸企业可以获得银行大笔的金融支持,这就导致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合理,资源分配效率低下。中小微企业无法在银行获得融资,只能转向民间借贷,这也造成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这种现象造成了我国非法金融活动及非法金融机构乱象。尤其是在2010年以来,民间借贷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公司在没有金融牌照下,通过网上销售、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5.恶性竞争

恶性竞争主要发生在相同金融机构间,如1993-1994年间商业银行间的储蓄大战、2016-2017年间的揽储大战,都是金融机构间恶性竞争的表现。商业银行为了吸收存款方法可谓是五花八门,除了存款送蛋糕、电影票、电饭锅,甚至送金条等送礼方式外,四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都对应上调大额存单的存款利率。同时,各商业银行对内下达了各种揽储指标,通过这种方式来激励员工和客户。这样的竞争往往会演变为恶性竞争,破坏银行间正常竞争关系,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秩序。

6.嫌贫爱富

嫌贫爱富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偏向于向有钱人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往往很难获得金融服务。“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我国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获得的金融服务与其作用严重不匹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进一步限制我国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沉重的赋税进一步压缩了我国企业的利润空间,2019年1月1日起社保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又将给各企业沉重的负担,我国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令人堪忧。

7.信息不对称获利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迎来了飞速发展的黄金期。互联网金融凭借其覆盖范围广,参与方式简单、便捷等优势迅速打破了传统金融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普惠金融,为广大群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欺诈、虚假操作、投资者利益保护、信息安全、信用风险等问题。典型的如发生在2016年的邮币卡骗局、2013年场外市场打着现  货旗号做期货等乱象。

8.过度创新

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金融创新来规避政策监管,进行套利活动,就造成了过度创新,其中也包括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的伪创新。我国金融领域过度创新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2006以来年来互联网金融创新性地开创了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金融门户等多种金融业态,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是层出不穷。这些新的金融业态在缺乏金融监管的情况下野蛮生长,形成了2016年、2017年间各种金融乱象。目前,众筹、数字货币等金融业态已被叫停,P2P等金融业态进入专项整治阶段。

五、从治理金融劣根性入手治理金融乱象的思考

纵观我国金融治理的历史,可以发现国内有些金融乱象,如非法集资、银行间违规拆借、地方投融资乱象等,几十年来反复出现,金融治理只起到了治标的作用,而未能治本。目前,金融乱象虽然形式、内容等有所不同,但金融乱象发生的根源应该相似,从金融劣根性的角度看,金融行业不良的本性及思维方式是引起金融乱象的重要原因,因为人作为金融活动最重要的参与者,人的劣根性往往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带入到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中,因此,有必要从金融劣根性的角度出发,思考金融乱象的整治方法。

1.立足治本,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

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金融乱象反复出现,我国金融治理措施不应就乱象治乱象,而应抓住金融乱象发生根源,治本而不仅仅治标。从根源上治理金融乱象最重要的是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紧跟中国中央领导人的决策,取得了高速发展。2016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乱象问题,严厉整治金融各金融领域乱象,金融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党的领导、坚定“四个信心”、提升执政能力的意识。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向和力度,应站在整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好当前形势、以理论指导实践、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无论是监管部门、政策制定者、金融机构等都应该跳出个人和部门的利益,从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金融部门应提示境界情怀。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记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和宗旨,切实维护好小微金融,弱势群体的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把服务社会和贡献社会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

2.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金融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内金融领域乱象丛生,国外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面对多元因素的影响,金融行业急需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既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的发展挑战,也是坚持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为了实现伟大的民族梦、强国梦。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应积极向金融部门宣扬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如奉献精神等。金融是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没有健全的金融体系,我国经济建设无法取得快速的发展。

同时,金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金融部门应更加关注于服务他人,而不仅仅为取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应积极奉献社会,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应构建核心价值观和价格体系。当前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不正,其影响也在慢慢渗透到金融领域,为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也先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要构建合理的价格体系。市场是调节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而价格是反映市场情况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价格机制扭曲,导致无法正确传递市场信息,因此需完善当前的价格体系。

3.必须坚持严格监督管理不放松

金融的劣根性决定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必须采取“严监管、强监管”的监管态势,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因为金融的劣根性是无法消除的。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松懈,应做到如下三点:

第一、立法要严。监管政策、法律法规是保证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松懈的基础。首先,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律制度,确保进行监管时能有法可依。其次,制定行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在不阻碍行业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监管政策应越严越好。政策法规相当于行业不得触碰的红线、底线,只有底线够高,行业整体规范才能得到保证。严格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能约束金融机构、金融从业者从事金融活动时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能约束监管者,对监管者的监管要求、效果提出要求。

第二、审查要严。监管审查是保证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松懈的手段。对金融机构的审查既要包括定期检查,也要包括不定期巡查。同时要制定严格的巡查内容,审查内容不仅应包括金融机构基本信息,也应包括重要的运行信息和数据,对金融机构进行穿透式检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涌现出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而传统金融机构也或多或少的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因此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审查时要做到线上、线下的同步进行。

第三、处罚要严。对于触犯政策法律和行业红线的金融机构,绝不姑息,必须严厉处罚,既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对整个行业进行震慑,又能强调监管部门监管原则、底线,表达监管部门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松懈的决心。

4.金融乱象治理要从治理“人”开始

“人”作为金融活动主要参与者,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往往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将人的劣根性带入其中,为此需治理“人”从而达到治理金融乱象的功效。“人”的治理主要是通过提高金融从业者、投资人、借款人的金融政治素养来达到治理金融的功效。

首先,针对金融从业者。既要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防止金融机构内发生内部风险,也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防止因金融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不够导致的系统错误。针对金融从业者的治理,可采取多种方式,如提高金融从业者准入标准,禁止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较差的人员进入金融行业;加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政治素养等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预防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加强道德素养培训,预防出现内部风险。

其次,针对投资人。主要是加强投资人教育,防止投资人上当受骗,助长违法违规行为的气焰。加强投资人教育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多举办各种各样形式的投资人教育活动,可以是会议、知识竞赛、宣讲等形式。

最后,针对借款人。应加强道德素养教育,提高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防止出现恶意违约的情况。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客户间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借款人违约惩处。通过上述方法,对金融从业者、投资人、借款人的治理,可以提高我国金融乱象整治的效果。

六、结论

根性指的是人的本性和本质。金融的劣根性是从人的劣根性概念引申而来,指的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参与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都有的共同的、严重的缺点。这种缺点是金融行业长期养成的、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和心理需求。这种缺点可能是由于人的劣根性引发的,也可能是不同国家金融、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这是由于金融劣根性的特点,我国几十年来金融乱象反复出现,无法消除。因此,金融乱象的整治工作应是长期的,而不是运动式的。建立金融乱象治理的长效、有效机制应从金融行业自身定位出发,建立在金融劣根性的基础上,解决金融本性的企求,立足治本,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坚持严格监督管理不放松、坚持从治理“人”开始,金融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才能有序、有力、健康地向前发展。


文章说明:原文标题《金融劣根性的内涵、表现及治理对策》,发表在《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1):10-16,引用原文可上《中国知网》进行下载。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陆家嘴》交流会第6期(共14篇)

2022第一届中国数字科技投融资峰会(共43篇)

2019年数字信用与风控年会(共15篇)



耗时 16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