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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后,国家金监总局再提“金融消费者”

监管 编辑,楚济慈 · 零壹财经 2023-07-13 阅读:3900

关键词:金融消费监管金融机构央行征信

消费者保护工作,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已然得到了新的提升。

来源 | 零壹财经
 
揭牌不到两个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监总局”)再次聚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今日在官网刊文进行“风险提示”。

此前,6月2日,国家金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1号公告”——《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将金融消费者事项作为“一号文件”的主题。

“一号文件”强调,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各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投诉处理要求,积极妥善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月18日,国家金监总局正式揭牌,承接了央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与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由此形成了一个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体系。

毫无疑问,消费者保护工作,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已然得到了新的提升。
 
01
国家金监总局最新风险提示
 
7月12日,国家金监总局在官网刊文称,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手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所谓“XX监管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联网贷款等借贷产品时产生逾期记录,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如要“修复征信”,需向指定的“专用账户”转入资金进行“信用佐证”,并称该笔款项随后将予退回。一旦消费者信以为真操作转账,不法分子迅速转移资金并藏匿。

以上诈骗手法均为非法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利用部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自证清白等心理特点进行诈骗。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

二、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及“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等。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信息泄露。对于不明来源的“内部消息”以及非官方渠道发布传播的信息,消费者要仔细辨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或者下载不明APP,不与陌生人共享屏幕。

四、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切勿随意点击或者打开陌生人发送的所谓“官方投诉链接”。

五、发现犯罪线索或者遭遇损失及时报案,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者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02
央行、证监会、银行等金融机构
陆续提示风险
 
除了国家金监总局,央行、证监会等权威监管部门均已发布过类似防诈提示,可见监管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3月31日,证监会在官网发文称,有不法分子假冒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以“证券认购”为名,向有退学费需求的教培机构学员行骗。

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使用非运营商号码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以“退费”“退课”等理由把学员拉入QQ群、微信群,让学员安装仿冒证券公司APP或登录链接,并以团伙作案形式造成成功退款的假象,以获取学员个人信息并实施诈骗。

证监会对此提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反映。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声明称,发现有诈骗分子仿冒征信中心网站,以“影响征信”“征信修复”为名,诱导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强调,中心不对外提供逾期记录处理、违规网贷账户关闭、征信修复等相关服务。当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或征信中心客服人员,以“注销白条”“注销校园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等理由要求注销账户和清空贷款额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

据财联社报道,除了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多家银行、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发布了防诈骗提醒。

比如,贵阳银行7月11发文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贵阳银行工作人员,为贩卖POS机具以“承诺办理大额信用卡”“信用卡提额”“参与贵阳银行信用卡活动”等为由实施欺诈活动,并向客户收取金额不等的押金,导致客户资金受损。为此,贵阳银行发布“郑重提醒”。

兴银理财微信公众号也于5月9日发文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进行诈骗,诈骗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兴银理财”名义诱导客户进行登录、注册、买入、赎回等操作,并开展所谓的“回馈新老用户礼金”活动等。为此,兴银理财郑重声明:该不法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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